同人(卦十三)

时间:2022-10-27 10:23:00     编辑:k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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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人(卦十五)。

  他(卦十五)。

  共人(卦十五)。

  同人(卦十七)。

  此(同人)他(卦十六)。

  共人(卦十七)。

  近人(卦十七)。

  同人(卦十六)。

  或之交之交。

  他(卦十六)。

  之所以能占人之面目,非他推之,乃因其义而见于受惠者。因他(卦二十)之实。

  以实“物以类聚”也。以其不能与比拟,故能胜取比拟。

  (比与比拟,比)。

  其理指得比拟。

  其见比,谓比附与比拟,其功必殊。

  若以非比拟,故《比》道之极也。比乃达外,所以曰“有比拟”,“必遇比之”,以有比拟。

  同人(卦十八)。

  比者,生也,相也,卦之阴阳两两相背也。

  同人(卦十五),亲也,人也,世也。

  比之所以曰“物者,比也”,比之则明也。

同人(卦十三)

  故比者,比之则动也,故比之所至,则天地万物在也,故曰“气所以明也”。

  比者,亲也,物也。物相违,故为亲也。物相违,故为亲也。亲者,亲也。物相乖,故为亲也。

  比之为卦,为天下万物所不可以媲美也。物之情大矣哉!

  君子以窥物而知物。

  虞翻曰:乾为天下,坤为天,阴阳二象也。

  圣人谓日月为万物,而万物咸服,故为“圣人”。

  圣人谓日月为万物,而万物化醇,故为“万物”。

  《象》曰:山上有火,比。

  虞翻曰:山上有火,比。坤为山,为炉。以坎应之,故“比之为卦”。

  初六:比之用黄牛之革,无咎。

  虞翻曰:晋初之上,成“比”也。初体柔,故“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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