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煞合婚法

时间:2012-05-04 16:04:43     编辑:k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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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配对合婚之神煞合婚法以唐朝吕才神煞合婚法为代表,以男女双方原命局的神煞为依据进行合婚。

  经过互相查访,双方主婚人均无异议,再过"八字贴"。男女双方各用一顺红纸的折子,写上出生年、月、日、时,请"星命家"测看男女双方"八字",叫"合婚"。

  ( 1) 结为婚姻。   齐使甘茂于楚,楚怀王新与秦合婚而驩。 

  《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   才子佳人钮不来,呆郎巧妇拆难开。世事万般都可料,只有这合婚的哑谜最难猜。 

  清 李渔《奈何天·调美》清·田兰芳《田氏葬议辩》:“未合婚而田氏卒。迨仲方(袁可立孙)父母旋里,畀田氏柩,葬于其祖茔后。”   

  (2) 旧俗,婚前男女双方交换庚帖,以卜八字是否相配,谓之“合婚。”   

  要讲玉郎的八字儿,就让公婆立刻请媒人送到姐姐跟前,请问交给谁?还是姐姐自己会算命啊,会合婚呢? 

  《儿女英雄传》第二六回   那天我合婚去了,她也知道,我去了回来,她正坐在家里等我,看见我就问:‘合了没有?’ 冰心《冬儿姑娘》

  神煞
研究命理,推论运气,必然要涉及星煞的概念。星煞有吉凶,影响各不同。吉者,曰星曰神;凶者,曰杀曰煞。遇吉则更吉,遇凶则更凶。但是,吉星之为吉,必具备“吉”之条件,否则,吉亦不显,凶煞亦然。研究命理,论断星煞,必综合分析应具条件的盈亏,切勿一见星煞便下定语,如此者,大谬必矣。更何况,同一干支时有星煞同处呢。星煞之论断,是命理运气论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在命理运气论断基础五行衰旺衡偏前提下的一个辅助论断的重要参照。

  神煞合婚法

  此法以唐朝吕才神煞合婚法为代表,以男女双方原命局的神煞为依据进行合婚。此法在命学界素有争议。特别是明朝张楠对其痛加批驳曰:“只以男女命浪立数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医、福德为上婚,游魂、归魂为中婚,五鬼、绝命为下婚,其谬甚矣。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舍去月与日时,而能论人婚配者乎?若有是理,则天下之议婚者是俱择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择下婚者而舍之,其法甚易而不难,宜乎天下无失夫之妇,丧偶之男矣。夫何后世又有孤霜之患者?份虽出于宿世之所定,亦由于议婚者之不明也。然论婚之礼,人道之端,亦不可不慎也。其理当何如耶?但当看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必择女命带伤害、食神重者配之。若女命带伤官食重者,必择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配之。此合婚之正理,岂可以吕才上中下三婚无根之说,无据之理而设人之婚配也耶?吕才说之谬,不足信明矣。”但批驳归批驳,直至今天,仍有一些批命者沿用吕才之法,并且在某些方面还有一定程度上的准确性,这说明此法多少有些值得研究的内核。张楠提出的比劫食伤相配之法,虽有一些道理,但也未免过于简单、粗糙,尚需补充完善。

  此法在命学界素有争议。特别是明朝张楠对其痛加批驳曰:“只以男女命浪立数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医、福德为上婚,游魂、归魂为中婚,五鬼、绝命为下婚,其谬甚矣。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舍去月与日时,而能论人婚配者乎?若有是理,则天下之议婚者是俱择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择下婚者而舍之,其法甚易而不难,宜乎天下无失夫之妇,丧偶之男矣。

  夫何后世又有孤霜之患者?份虽出于宿世之所定,亦由于议婚者之不明也。然论婚之礼,人道之端,亦不可不慎也。其理当何如耶?但当看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必择女命带伤害、食神重者配之。若女命带伤官食重者,必择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配之。此合婚之正理,岂可以吕才上中下三婚无根之说,无据之理而设人之婚配也耶?吕才说之谬,不足信明矣。”

  但批驳归批驳,直至今天,仍有一些批命者沿用吕才之法,并且在某些方面还有一定程度上的准确性,这说明此法多少有些值得研究的内核。张楠提出的比劫食伤相配之法,虽有一些道理,但也未免过于简单、粗糙,尚需补充完善。这就是男女配对合婚之神煞合婚法,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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