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姓氏由来

时间:2017-04-14 15:53:45     编辑:ky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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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因此一共有两个姓氏,一个是汉姓,一个苗姓。每个地区的苗族,都有自己的苗语姓氏,都有自己的语言。苗族有三个大方言,黔东方言,湘西方言,川黔滇方言,川黔滇次方言等二土语区苗族, 苗姓“蒙优” 汉姓杨,苗姓。“格蒙”汉姓熊,苗姓“蒙鲁”汉姓祝、陶,苗姓“蒙荡”汉姓分为张、王。一起看看苗族的姓氏。

苗族的姓氏由来

  苗族姓氏的来历

  由于苗族有自己民族语言而民族文字失传,所有的苗姓均系口耳相传,没有文献记载,因此其最初形成的年代和得姓缘由,当代已无法一一加以考证查实。若依据现有材料作综合考察,各苗姓的历史由来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首座类,得姓于远古氏族部落和首领的名称。如湘西方言苗族中的“仡濮”一姓,很可能同先秦时代聚居于湘西和武陵五溪地区的古濮人有联系;而“仡驩”,则应得姓于被舜放逐于湘西“崇山”的驩兜,这支苗姓至今仍奉驩兜为自己的先祖。据考证,湘西苗族十二姓中,“仡徕”、“仡恺”、“仡轲”、“仡侨”等,均为原远古苗族首领和氏族部落名称,后发展为苗族姓氏。又据《苗族史诗溯河两迁》记载,苗族先们在“方”、“柳”、“恭”(“勾”)、“希”、“福”等祖公率领,西迁到黔东南地区,经杀牛祭祖后分散于剑河、台江、雷山等地定居下来,发展成各个不同的宗支和姓氏。至今仍流传的“寨方”、“寨柳”、“寨勾”等苗姓,显然就是得姓于相应的始迁祖公之名。

  第二类,源于图腾崇拜。苗族的某一支系以某种动植物为自己的保护神和图腾加以崇拜,后即以该动植物之名为姓氏。例如西部方言苗语称羊和山羊为“雌”,苗姓中的“蒙雌”,以及“卯蚩”、“姆赤”,应与羊有关系。这一姓氏和支系的苗族很可能长期以牧羊为主业,同羊结下不解之缘,故将羊作为图腾加以崇奉,后遂以羊(雌)为姓,称“蒙雌”或“卯蚩”、“姆赤”。又如,西部方言苗语叫“龙”为“绕”,苗姓“蒙绕”和“姆绕”、“卯让”,即源于对“龙”的崇拜。苗族这一支系和姓氏,历史上曾以“龙”(“绕”、“让”)作为自己的保护神和图腾,后遂以“绕”(“让”)为姓。而他们的子孙后代至今仍保留着“接龙”、“安龙”的传统,对“龙”十分崇敬。

  第三类,以祖居地之名为姓。如黔东南福泉等地苗族所流行的“喀编给”、“喀乾打”、”喀编打”、“喀香卡”、“喀往觉”等苗姓,其中“编给”、“乾打”、“编打”、“香卡”、“往觉”等,均为原祖居地的苗语地名,至今依然沿用,但又早已演化成苗族内部的宗支名和苗姓。

  在黔东方言苗族地区,内部流传的苗姓至今亦大多可考。

  黔东方言地区一部分苗族实行父子连名制。凯里市和黄平县、雷山县、丹寨县境内女孩子苗名多以“阿”开头,男生以“嗲(dia)”开头。台江县境内有“寨方”、“寨黎”、“寨向”、“寨勾”、“寨柳”、“寨嗄闹”等苗姓。其他县境内都以一字为主:後、花、清、君、文、芸等,各县尽不相同。

  苗族汉姓

   的苗族,如今已普遍使用 汉姓,而且汉族的大多数姓氏在苗族中都可以找到。但不同地区和不同支系的苗族各以某些汉姓为主,相互有些差异。

  东部方言地区,湘西凤凰、 花垣、 吉首等地的苗族,以吴、龙、麻、石、廖为五大姓;黔东松桃, 铜仁等地苗族,以吴、龙、麻、石、田(或白)为五大姓。此外,还有杨、张、赵、欧、伍、刘、梁、施、罗、王、邓,满、滕、胡、向等姓。据《古老话》记载,苗族共有148个汉姓。可见,东部方言苗族的汉姓相当多,但以“五大姓”为主,其他姓的人数则较少。   中部方言地区,如剑河县/麻江县,苗族中有杨、龙、王、李、张,姜、吴、刘、邰、陆、万、彭、潘、罗、黄、周等数十姓。而其中杨、龙、王、李为四大姓,人口均在1万人以上;福泉县,操中部方言的苗族,有吴、潘、文、雷、龙、杨、王、刘、杜、候、宋、江、熊、张、罗、李等,共52个汉姓,其中则以吴、潘、文、雷、龙、杨等姓为主 。 雷山县掌背等地苗族,汉姓有张、白、韩、莫、向、蒋等,而以张姓的人数为最多。

  西部方言地区,属滇东北次方言的贵州赫章县苗族(大花苗),主要有16个汉姓,即李、罗、汪、王、张、安、杨、韩、朱、潘、陶、吴、苏、马、龙、陆等 ;威宁县的苗族(大花苗),以朱姓为大姓,其他按人数多少分别是张、王、李、雷、韩、龙、吴等姓。届川黔滇次方言的云南文山地区的苗族(白苗为多),以 杨姓人数最多,其次为马、李、陶、熊、项、王、吴,人数最少的还有邓、刘、宋等姓。

  汉姓来历

  从历史情况看,苗族采用 汉姓,是随着汉文化进入苗族地区,以及苗、汉民族之间接触和交往的增多而逐步实现的,而且各地区和各支系先后不一,时间有早有晚。在某些地区,由于较早接触汉文化,因而也就较早地采用了汉姓;在愈偏远、愈闭塞的地区,采用汉姓的时间则愈晚。苗族汉姓的由来大致可归入以下四种途径和方式:

  一、民间自己改用汉姓。这是苗、汉民族交往交流过程中自然出现的,早在唐宋以前即已开始。如据民间传说,东汉早期率领“ 五溪蛮”起义的 相单程,他的亲族和后代在起义失败后都改为 向姓,至今仍聚居于 湖南沅陵县莲花池一带的向姓苗族均为其后裔。在唐代樊绰《 蛮书》中记载的苗族杨、雷、向、田、冉等姓;《 明实录》记载的,明初出现的“苗首”廖彪、罗哲、吴者泥、石各野等使用的廖、罗、吴、石、龙等姓氏,都应是在部分地区出族民间自发采用的汉姓。又如据记载,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贵州都匀平浪司 苗民起义被压制 之后,苗族的一些头领改用了汉姓,其中“阿四”取汉名叫“ 王聪”,采用了汉族的“王”姓。

  二、由原流行的 苗姓或氏族头领和户主的名号按汉字译音而演化成的。这主要是在苗民编户入籍登造户口时采用的一种方式,即所谓“各照祖先造册”。如川黔滇次方言苗族中苗姓有“所古”(或“夸古”),汉字音译为“古”;还有苗姓“姆尤”汉字音译为“尤”。这应是现在云南一些苗族地区仍流行的苗族古、尤等汉字姓氏最初的由来。又如,据民间传说, 贵州雷山—带姓白的苗族,本无汉字姓氏。其头人叫“绍白寡”,编户入籍时就按 汉族姓氏改为“白绍寡”,“白”变成 了姓,此后这支苗族 都姓白。   三、“官为 立姓”。明初年,即有个别苗族 酋领在归顺朝廷后,由朝廷和官府赐予汉字姓氏的。如募役 长官司(治今关岭自治县西南),长官原叫阿辞,为“有名无姓”,归附明王朝后,授长官司职。传至阿更,朝廷赐姓礼,更名山,即姓礼名山,有了汉姓。在苗族地区“归流”和“开辟”后,官府在登户造册时更普遍地采用这种“赐”姓,即“官为立姓”的方式。但山于年代久远而又缺乏文献资料,如今很难作具体考证。   四、山汉人带入苗区。汉人以各种不同的原因进入苗区定居,后逐步融合于苗族,苗族中就有了相应的姓氏。如贵州中部地区苗族,姓蔡、宋的不少,历史上称“蔡家苗”、“宋家苗”。据文献记载,他们本是春秋时期的蔡国遗民和宋国遗民,被放逐于黔地,“流为南夷”即演化为苗族,故苗中有蔡、宋等姓。又据上世纪30年代, 凌纯声、 芮逸夫和 石启贵等人在湘西苗区实地考察,乾城(今 吉首)、凤凰、永绥(今花址)等地出入有“吴、龙、廖、石、麻五姓”,他们称之为“纯苗”。由于一些“外姓人”(多原为汉人),“入赘于苗而习其俗”,即逐步融合于苗,因而“ 五姓”之外,在苗族中又有“杨、施、彭、张、洪 诸姓” 。由于近代以来,苗、汉之间通婚的现象日渐增多,其中汉族男子入赘苗家者其子女往往从父姓,苗族小的汉姓也就日益增多。据贵州 福泉县凋查,其境内萱花乡的柳、陈、何、舒、陆、谢、汤七个姓,翁羊乡的兰、刘、罗、唐、廖五姓,均为苗、汉通婚和汉人入赘苗家后,新增加的 汉姓 。

  苗姓与婚姻

  二姓并存

  苗族采用 汉姓,无论是通过哪一种方式,都有很大的随意性,并没有什么定则和规律可循。但其传统流行的 苗姓,却是十分严格的,且世代遵循不变。这就造成在苗族中汉姓与苗姓关系的复杂性。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或因时因地而异,本届一个支系和一个苗姓的成员却采用了各不相同的汉姓;另一方面,往往又有不同的几个支系和几个苗姓的成员采用了同一个汉姓。一个苗姓包括着二个以上的汉姓,一个汉姓为两个以上的苗姓所采用,在苗族地区都是常见的。

  如湘西东部方言苗族,苗姓“禾瓜”,有廖和石两个汉姓,汉姓石的苗族,又分属“禾瓜”和“禾卡”(仡侃)两个不同的苗姓,前者称大石,后者称小石(又写成时);“禾卡”中除 石姓外,有一部分还采用了 汉姓“麻”;而 麻姓苗族有一部分又是属“禾流”(仡辽)这一支系和 苗姓的;“禾孝”(仡削)这一支系和苗姓的苗族,则分成了吴和伍(武)两个汉姓。

  黔东方言地区,汉姓吴,在福泉县包括:“喀乾打”和“喀编打”两个不同苗姓的苗族; 黄平、福泉等地分属“喀编给”和“喀香卡”两个不同苗姓的苗族,如今汉姓 都姓杨 。滇东北次方言的苗族,苗姓“卯简”,汉姓分成李、罗二姓;苗姓“卯漏”,汉姓分为张、安 二姓;苗姓“卯让”,有苏、马、龙、陆四个汉姓。

  川黔滇次方言等二土语区苗族, 苗姓“蒙优” 汉姓杨,苗姓。“格蒙”汉姓熊,苗姓“蒙鲁”汉姓祝、陶,苗姓“蒙荡”汉姓分为张、王。在赫章县苗族中,汉姓杨,除苗姓“蒙优”采用外,还有属滇东北次方言支系的“卯蚩”;汉姓罗、既有滇东北次方言支系的“卯简”,又包括川黔滇次方言支系的“蒙哧” 。

  同姓不婚

  苗族在历史上与汉族一样,都奉行“ 同姓不婚”的婚姻制度。所谓“同姓”则是指苗姓,只要苗姓相同,即同属一个支系和宗支,无论采用的 汉姓是否相同,双方就不允许缔结婚姻关系。由于同苗姓就是同一个祖宗,有 血缘关系,苗族先民们在生存斗争的实践中,早已认识到同宗结婚有害于后代的发展。所以对“同姓不婚”十分严格。只要同姓,同一个宗支,不管年代已隔多久、血缘关系已经多么疏远,也不能结婚。汉族也是如此,只是近代以来才逐步有所改变,认为虽然同姓只要出“五服”,男女双方就可以结婚。如今汉族同姓结婚的已十分普遍了。但各地苗族,只要传统的苗姓还没有失传,同属一个 苗姓的男女,至今仍然不得通婚。因而在苗族内部出现了外人难以理解的“异姓不婚”的特殊现象。即有时汉姓不同也不能结为夫妻。如湘西地区,苗族中石与廖、吴与伍、张与陈等姓均不能通婚。又如云贵地区滇东北次方言苗族,李与罗、朱与潘、陶与吴、苏与马等姓不得通婚。这都是因为他们采用的汉姓虽不同,但同属一个苗姓,宗支相同。

  由于苗族中 苗姓与汉姓并存,且二者的关系又颇为复杂,所以在有异姓不婚的同时,又有同姓可婚现象的存在。如湘西地区的苗族,石与石(时)、龙与龙(隆)、张与张(章)等均可婚。因为他们所用的汉姓虽相同,但实际上是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支系和苗姓,不同宗,没有 血缘关系,当然相互可以通婚。外人不了解内情,片面以 汉姓为准,故明清以来的一些历史文献多有苗族“婚姻不避同姓”之说。这完全是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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